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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国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【求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1-14 15:52:31 阅读: 来源:手帕厂家

崇祯十七年五月进,八月出 任职时间:1644年 任期:4个月

史可法(1601年―1645年),明末政治家,军事家。字宪之,又字道邻,汉族,祥符人(今河南开封),中国爱国英雄,民族英雄,抗清将领。

崇祯元年(1628)进士。授西安府推官。历任户部员外郎,郎中。

崇祯八年(1639年),随卢象升镇压各地农民起义。

崇祯十年,被张国维推荐升任都御史,巡抚安庆,庐州,太平,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广部分府县。

崇祯十四年总督漕运,崇祯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,参赞机务。

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占北京,弘光政权建立后,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时称“史阁部”。

时议设刘泽清、刘良佐、高杰、黄得功江北四镇,以可法为兵部尚书,督师扬州。清兵入关后,曾主张与之议和,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。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,于是督师淮扬,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,以抵御清兵。

顺治二年四月,左良玉率数十万兵力,由武汉举兵东下,要清君侧,“除马阮”,马士英竟诎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,只得兼程入援,抵燕子矶,以致淮防空虚。左良玉为黄得功所败,良玉呕血死,全军降清;史可法奉命北返,此时盱眙降清,泗州城陷。史可法遂至扬州,继续抵抗清兵。

顺治二年(1645年)5月10日,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,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,刘泽清北遁淮安,仅刘肇基等少数兵至,防守见绌。此时多尔衮劝降,史可法致《复多尔衮书》拒绝投降。副将史德威史可法追随有年,可法收德威为义子,托以后事;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攻城。入夜扬州城破,史可法自刎,被众将拦住。众人拥下城楼,大呼曰:“我史督师也”,多铎劝降,可法表示:“城亡与亡,我意已决,即碎尸万段,甘之如饴,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”,后壮烈就义。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,心里恼恨,下令屠杀扬州百姓。大屠杀延续了十天,死亡八十万人,史称“扬州十日”。史可法死后十二日,其遗体不知下落,隔年,史德威将其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。后来全祖望曾写《梅花岭记》描述此事。

在围城期间,多尔衮劝降,史可法写就著名的《复多尔衮书》:“今逆贼未服天诛,谍知卷上西秦,方图报复。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,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。伏乞坚同仇之谊,全始终之德;合师进讨,问罪秦中;共枭逆贼之头,以泄敷天之愤。则贵国义闻,照耀千秋,本朝图报,惟力是视。”不卑不亢,流传万世。另著有《史忠正公集》。

史可法是左光斗的学生,方苞曾写《左忠毅公逸事》,述说史可法与其师左光斗之间的提携情感,自是铮铮铁骨、有血有泪。清代文人张尔为史可法撰写了一副对联:“数点梅花亡国泪,二分明月故臣心”,赞颂史可法忠贞为国,捐躯战场的高尚气节。

左忠毅公逸事

先父曾经说,同乡前辈左忠毅公在京都附近任学政。一天,刮风下雪特别寒冷,几个骑马的随从跟着左公外出,私行察访走进一座古庙。到了堂下小屋里见一个书生趴着桌子睡着了,文章刚成草稿。左公看完了,就脱下貂皮裘衣盖在书生身上,并给他关好门。左公向庙里的和尚了解这个书生,原来就是史可法。等到考试,吏官叫到史可法的名字,左公惊喜地注视着他,他呈上试卷,就当面批点他是第一名。又召他到内室,让他拜见了左夫人,并对夫人说:“我们的几个孩子都平庸无能,将来继承我的志向和事业的只有这个书生了。”

等到左公被送进东厂监狱,史可法早晚守在监狱的大门外边.可恶的太监防范窥伺很严。即使左家的佣人也不能靠近。过了好久,听说左公受到炮烙酷刑,不久就要死了,史可法拿出五十两银子,哭泣着跟看守商量,看守受感动了。一天,看守让史可法换上破旧衣服,穿上草鞋,背着筐,用手拿着长锹,装做打扫脏东西的人,把史可法引进牢房。暗暗地指点左公呆的地方,左公却靠着墙坐在地上,脸和额头烫焦溃烂不能辨认,左边膝盖往下,筋骨全部脱落了。史可法走上前去跪下,抱着左公膝盖就哭泣起来。左公听出是史可法的声音,可是眼睛睁不开,于是奋力举起胳臂用手指拨开眼眶,目光像火炬一样明亮,恼怒地说:“没用的奴才!这是什么地方?可你来到我这里!国家的事情,败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,我已经完了,你又轻视自己不明大义,天下事谁能支持呢?还不赶快离开,不要等到坏人捏造罪名来陷害你,我现在就打死你!”于是摸索地上刑具,做出投打的样子。史可法闭着嘴不敢出声,快步地出来。后来史可法常常流着泪讲述这件事,告诉别人说:“我的老师的肝肺、都是铁石所铸造出来的。”

崇祯末年,张献忠在蕲春、黄冈、潜山、桐城一带活动。史可法凭着凤阳、庐州道员的身份奉命防守御敌。每次有警报,就几个月不能上床睡觉,他让士兵轮番休息,可是自己在帐篷外边坐着。挑选了强健的士卒十人,命令二人蹲坐着用背靠着他,过了一更就轮番替换一次。每到寒冷的夜晚站立起来,抖动自己的衣裳,铠甲上的冰霜散落下来,像金属响亮的声音。有人劝他稍微休息一下,他说:“我上怕辜负朝廷,下怕愧对我的老师呀!”

史可法指挥军队,往来于桐城。一定亲自到左公府第向太公、太母请安,并到厅堂上拜见左夫人。

我本家的老前辈涂山,是左公的外甥,他和先父很要好,说左公在监狱里对史可法讲的话,是亲耳从史可法那里听到的。

史可法 书法 四屏 水墨纸本

扬州十日

1645年(南明弘光元年,清朝顺治二年)发生在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。由于当时南明将领史可法对清军的殊死抵抗,在阴历四月二十五日,清军攻占扬州后,在扬州城内进行了屠杀。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着《扬州十日记》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,故名“扬州十日”。

纪元1645年,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,分兵亳州、徐州两路,向南推进,势如破竹,迅速占领了徐州、亳州、盱眙,并乘势下淮安,夺泗州,渡淮河。四月十九日,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,扬州被清国水陆各路重围。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,坚守弧城,同时,向弘光小皇帝求援,弘光不应,扬城告急,四月二十一日,明总兵李栖凤、监军副使高岐凤拔营出降,形势更为危急。史可法等坚守至四月二十五日,终因弹尽粮绝,被清兵攻破。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。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,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:“城存与存,城亡与亡。我头可断,而态不可屈!”结果被惨遭杀害。史可法的部下在这种情形下,仍率余部继续鏖战,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。清军占领扬州后,纵兵屠掠,十日封刀,史称“扬州十日”。

《扬州十日记》就是这段历史的忠实记录,是清兵屠杀中原人民的罪恶见证,它永远地将野蛮和罪恶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。且看经过屠杀的这片土地上的血淋淋的场景:“??行过一沟一池,堆尸贮积,手足相枕,血入水碧赭,化为五色,塘为之平。至一宅,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,从其后门直入,屋宇深邃,处处皆有积尸??”整个文本采取杂记形式,笔者自身亦被记录于笔端,和历史事件整个地融为一体,在文体上有些近似于笔记小说。在当时看来,则有似是“新闻”。所有这些,似乎与严肃的史学著述不太相同,很难列入史地奇书之中。事实上,这种形式的灵活性并没有影响到所记事实的客观性,相反,这样惨无人道的杀戮,由于是笔者的亲闻目睹,更增加了它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亦即历史性。全文就像是一部目击记。正因为此,《扬州十日记》才成为史地著述中的一“奇”。

复多尔衮书

史可法

大明国督师、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顿首谨启大清国摄政王殿下:

南中向接好音,法随遣使问讯吴大将军,未敢遽通左右,非委隆谊于草莽也,诚以大夫无私交,《春秋》之义。今倥偬之际,忽捧琬琰之章,真不啻从天而降也。讽读再三,殷殷致意。若以逆成尚稽天讨,为贵国忧,法且感且愧。惧左右不察,谓南中臣民偷安江左,顿亡君父之仇,故为殿下一详陈之。我大行皇帝敬天法祖,勤政爱民,真尧舜之主也。以庸臣误国,致有三月十九日之事。法待罪南枢,救援无及,师次淮上,凶闻遂来,地坼天崩,川枯海竭。嗟乎,人孰无君,虽肆法于市朝,以为泄泄者之戒,亦奚足谢先帝于地下哉!尔时南中臣民哀痛,如丧考妣,无不抚膺切齿,欲悉东南之甲,立剪凶仇。而二三老臣,谓国破君亡,宗社为重,相与迎立今上,以系中外之心。今上非他,即神宗之孙、光宗犹子,而大行皇帝之兄也。名正言顺,天与人归。五月朔日,驾临南都,万姓夹道欢呼,声闻数里。群臣劝进,今上悲不自胜,让再让三,仅允监国。迨臣民伏阙屡请,始于十五日正位南都。从前凤集河清,瑞应非一。即告庙之日,紫云如盖,祝文升霄,万目共瞻,欣传盛事。大江涌出梓数万,助修宫殿,是岂非天意哉!越数日,即令法视师江北,刻日西征。忽传我大将军吴三桂假兵贵国,破走逆成。殿下入都,为我先帝、后发丧成礼,扫清宫阙,抚戢群黎,且免剃发之令,示不忘本朝。此等举动,振古烁今,凡为大明臣子,无不长跽北向,顶礼加额,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!谨于八月,薄治筐篚,遣使犒师,兼欲请命鸿裁,连兵西讨。是以王师既发,复次江淮。乃辱明诲,引《春秋》大义来相诘责。

善哉言乎,然此文为列国君薨,世子应立,有贼未讨,不忍死其君者立说耳。若夫天下共主,身殉社稷,青宫皇子,惨变非常,而犹拘牵不即位之文,坐昧大一统之义,中原鼎沸,仓卒出师,将何以维系人心,号召忠义,紫阳《纲目》踵事《春秋》,其间特书如莽移汉鼎,光武中兴;丕废山阳,昭烈践祚;怀、愍亡国,晋元嗣基;徽、钦蒙尘,宋高缵统,是皆于国仇未剪之日,亟正位号,《纲目》未尝斥为自立,卒以正统予之。至如玄宗幸蜀,太子即位灵武,议者疵之,亦未尝不许以行权,幸其光复旧物也。本朝传世十六,正统相承,自治冠带之族,继绝存亡,仁恩遐被。贵国昔在先朝,夙膺封号,载在盟府。后以小人构衅,致启兵端,先帝深痛疾之,旋加诛,此殿下所知也。今痛心本朝之难,驱除乱逆,可谓大义复著于《春秋》矣。若乘我国运中微,一旦视同割据,转欲移师东下,而以前导命元凶,义利兼收,恩仇倏忽,奖乱贼而长寇仇,此不惟孤本朝借力复仇之心,亦甚违殿下仗义扶危之初志矣。昔契丹和宋,止岁输以金缯;回纥助唐,原不利其土地。况贵国笃念世好,兵以义动,万代瞻仰,在此一举。若乃乘我蒙难,弃好崇仇,规此幅员,为德不卒,是以义始而以利终,贻贼人窃笑也,贵国岂其然欤?往者先帝轸念潢池,不忍尽戮,剿抚并用,贻误至今。今上天纵英明,刻刻以复仇为念。庙堂之上,和衷体国;介胄之士,饮泣枕戈;人怀忠义,愿为国死。窃以为天亡逆闯,当不越于斯时矣。语云:“树德务滋,除恶务尽。”今逆成未伏天诛,谍知卷土西秦,方图报复。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,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。伏乞坚同仇之谊,全始终之德,合师进讨,问罪秦中,共枭逆成之头,以泄敷天之愤。则贵国义闻,照耀千秋,本朝图报,惟力是视。从此两国世通盟好,传之无穷,不亦休乎!至于牛耳之盟,则本朝使臣久已在道,不日抵燕,奉盘盂以从事矣。法北望陵庙,无涕可挥,身陷大戮,罪当万死。所以不即从先帝于地下者,实为社稷之故。传曰:“竭股肱之力,继之以忠贞。”法处今日,鞠躬致命,克尽臣节而已。即日奖帅三军,长驱渡河,以穷狐鼠之窟,光复神州,以报今上及大行皇帝之恩。贵国即有他命,弗敢与闻。惟殿下实明鉴之。

史可法衣冠墓

史可法衣冠墓

史可法衣冠墓位于六安市枣树乡史词村鼓路塘。史可法(公元1602-1645年),字宪之,又字道邻,祥符人(今河南开封),明末政治家,军事家。明崇祯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(公元1637-1639年),史可法任右金都御史,巡抚安庆、庐州、太平、池州四府及河南、湖广、江西邻近诸州、县,驻节六安州,与当时世居六安东乡的史姓有交往,追溯先祖原是同根,遂将可法分支归入六安史姓族谱系。

江苏扬州史可法纪念馆

江苏扬州史可法纪念馆

江苏扬州史可法纪念馆

江苏扬州史可法纪念馆

清兵入关后,史可法曾主张与之议和,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。后被马世英等人排挤,于是督师淮扬,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,以抵御清兵。顺治二年(公元1645年),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,史可法拒绝投降,固守城池,后被攻破,壮烈牺牲。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,遂下令屠杀扬州百姓。大屠杀延续了10天,史称“扬州十日”。史可法壮烈殉国后,其遗体不知下落,史姓将其生前穿过的袍子、帽、靴,用过的笏板,埋葬在此,并在史氏宗祠东宅建立“忠烈祠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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