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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天一轻判法院解释4大疑点李双江称自己非常不好-【资讯】

发布时间:2021-07-29 12:34:53 阅读: 来源:手帕厂家

李天一轮奸案,从2月案发以来一直是公众焦点,不仅因其身份特殊,此案案情复杂,更因其母梦鸽走上前台打官司,使得此案波澜不断。

历经7个多月,此案昨日终于一审宣判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;王某(成年人)有期徒刑12年;魏某某(兄)有期徒刑4年;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;魏某某(弟)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

昨日上午,梦鸽出庭听一审判决;她一直称儿子无罪

法院在公开宣判后,还对媒体解释了受害人的“陪酒女身份”是否影响强奸罪定性等问题。

一审轻判

李天一庭审翻供一审判10年

8月28日,李天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,庭审持续两天时间。魏氏兄弟及张某某未提出异议,王某否认自己有强奸。而李天一则当庭翻供,称自己喝多了,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,称自己“认错,但不认罪”。

此前,3名认罪被告人的律师通过协商,每人赔偿15万元,取得被害人的谅解。

昨日判决认为,5人均积极、直接实施奸淫行为,魏某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,故对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。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确有区别,酌情区分。

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伟教授:二人以上轮奸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。李天一判10年属从轻处罚,但可能因为是多人犯罪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被告人认罪态度也不好,只是“从轻”处罚。

李双江“非常不好”梦鸽或上诉

昨日上午判决后,梦鸽走出法院遇围堵,记者抛出“十年对一个孩子来讲是不是太长了”的问题,梦鸽停下脚步,从墨镜下怒视记者后转身离开。

昨日中午,记者前往李天一的父亲李双江所在学校。李双江在记者的追问下说:“我身体还好,心情不好,我现在非常不好,我家里出了大事,不想说话。”之后,非常着急地离开。

而代理律师判决后发微博称:相信事实,相信法律,相信未来。此前,他称始终会坚持无罪辩护,如果法院判决李天一有罪,肯定会上诉。对于是否赔偿,代理律师兰和表示,因是无罪辩护,不涉及赔偿问题。

四大疑点

是强奸行为还是嫖娼行为?

法院审理查明,2月17日零时许,李天一等5人到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饮酒消费,服务员张某安排被害人杨某某在该包间内一起喝酒、唱歌、玩游戏。凌晨3时30分许,杨某某在张某的陪同下随李天一等人先后来到一餐厅和某地下车库,后杨某某被5人带至海淀区湖北大厦。李天一首先,其他4人随后依次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。

李天一母亲梦鸽辩解称系嫖娼。

法院查明,5名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均曾供称看到其他同伴与杨某某发生了性关系,且相互印证。李天一等人还多次对杨某某实施暴力,先后有搧打、踢踹。被告人都曾供认,杨某某不愿脱衣服,躲到夹缝角落后被强行脱掉衣服。

法院表示,虽然未有检测到李天一的精斑,但综合多人供述等证据,明确且稳定地证明李天一系强奸。

陪酒女身份是否影响定性?

在庭审中辩方提出,杨某某是自主、自愿跟随几名被告人,并有勾引未成年被告人、主动“出台”的主观心态。而在案件审理期间,李天一的律师在多个场合表示,杨某某曾发短信给李天一家人“勒索”50万元。

多名被告人供述称,在乘车前往宾馆途中,杨某某要求下车离开,遭拒后呼喊挣扎,但被李天一等人强行摁压和殴打。湖北大厦监控显示,李天一左手紧抓杨某某的右手臂,夹拉着杨某某进入电梯,被李天一拉拽进入房间。

法院认为,陪酒与卖淫属不同性质的行为,陪酒与卖淫之间缺乏必然联系,身份或个人生活习惯不足以推定行为时的主观心态。在女性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发生性关系,均属强奸。

法院同时认为,被害人及酒吧人员是否与李天一家属联系,属事后行为,不影响强奸行为的认定。

5名被告人为何量刑不一?

判决中,5人分别被判处12年至3年(缓刑3年)不等的有期徒刑,为何判罚不一?

法院认定案发时,仅王某是成年人,其余4人均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。而根据刑法,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法院认定,李天一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、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,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,且无悔罪表现。王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仅次于李天一,主观恶性较深,有一定的悔过认识。

而对于魏某某兄弟及张某某三人,均系在校学生,认罪态度好,在庭前或庭审中向被害人道歉,并积极赔偿损失,杨某某也建议从轻处罚,故依法减轻处罚,并对其中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小的两人适用缓刑。

法院为何不公开审理此案?

自今年2月案发以来,网络上不断出现要求办案部门公开5名被告人及案件信息的声音,也有人质疑被告人家庭“有背景”会影响案件公正办理。此案开庭前,李天一的法定代理人还向法院提出了公开审理的申请,被驳回。

法院表示,因为本案4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,且涉及个人隐私,决定依法采用不公开开庭审理,但公开宣判。据了解,26日上午宣判现场,当事人亲属旁听,相关代表也参与了旁听。

法院表示,从立案审查到一审宣判,先后召开了2次庭前会议,针对案件管辖、回避、公开审理、申请出庭证人名单等问题,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,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。

案情回顾

2月19日

北京海淀公安接杨某某报警称,2月17日晚在酒吧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轮奸。

2月20日

海淀公安分局将李天一等5人抓获刑拘。半个月后,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。

7月8日

海淀检方就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提起公诉。次日海淀法院决定受理该案。

7月22日

海淀法院召开庭前会议。一个月后,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。

8月28日、29日

海淀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两天的不公开审理。9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。

【梦鸽打官司】

李天一案之所以风波再起,也和其母亲梦鸽(本名刘清娣,湖北人,48岁)有关。梦鸽是副师级文工团干部,在李天一案中,反客为主,成为打官司的主角,上演和律师隔空掐架、到公安部上诉、申请公开审判等戏码。

在8月28日上午的庭审中,身高1.8米的李天一语气坚定,较有礼貌,但梦鸽两天庭审内数次发言甚至发怒。律师李在珂是魏某某(兄)的代理人,他问魏某某(兄):“谁第一个发生性关系”?梦鸽从旁听席上站起大声说:“这是引导作伪证!”

庭审后,双方都向媒体展示短信,梦鸽指责李在珂无耻,以辩护求出名,“要当政协委员”,李在珂则还击称对方“不地道”。李在珂召开了几次新闻发布会,梦鸽选择接受几大网站的视频采访。

事实上,李在珂是梦鸽最先接触的律师之一,一度关系融洽。2月底,梦鸽口罩遮面,出现在李在珂的办公室内,要求做无罪辩护的想法。

李在珂自称同学分布在公安部、最高法院等。面对指责,李在珂解释自己是生意人,想出名无可厚非。

梦鸽后来请了袁诚惠,但袁一周后辞去代理。3月,薛振源被聘请,成为第二任辩护律师。但因网上舆论压力也于6月辞去。有媒体曾报道说,请辞是因为无法满足“李天一他妈的要求”。

最终,梦鸽为了儿子选择了两位律师,一位是在检察系统当过8年书记员的62岁律师陈枢,另一位是王冉。但直到认识另一位律师兰和,梦鸽才开始接触媒体。

兰和代理过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的名誉侵权案,还曾做过多年记者,深谙舆论宣传。他高调宣布李天一案的所有信息均由他统一发布。

两个月来,兰和每天早上六七点起床,第一件工作就是发博文回应质疑,反击对方律师。一个月间发表20篇博文,篇篇都有“猛料”,如存在“案中案”、杨某某隐瞒身份等。梦鸽也密集露面,从和李在珂隔空对掐,再到报案举报杨某某敲诈勒索,甚至去公安部信访,开庭前申请公开开庭。庭审后,梦鸽哭诉,有人设局陷害她儿子。新民 中新 新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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